担保人和债务人都破产怎么办
台州律师
2025-04-17
(一)债权人操作:债权人应及时分别向担保人和债务人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就全部债权申报参与分配,若有部分清偿,剩余未受偿债权在担保人破产程序继续申报;若担保人是一般保证责任,即便主债务未到期,也按到期申报债权。
(二)担保人操作:担保人若已承担部分担保责任,可就承担责任部分向债务人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三)受偿限制:担保人与债务人破产程序独立,债权人在两个程序受偿总额不得超债权总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当担保人和债务人都破产时,债权人可分别向二者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可就全部债权申报并参与分配,若已获部分清偿,剩余未受偿债权能在担保人破产程序继续申报。对于担保人,债权人同样能申报债权,若为一般保证责任,债务人破产时主债务视为到期,可申报。
2.若担保人已承担部分担保责任,可就承担部分向债务人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且担保人与债务人的破产程序相互独立,债权人在两个程序受偿总额不得超出债权总额。
3.建议债权人及时准确地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避免错过申报期限。同时密切关注两个破产程序的进展,合理规划受偿预期。破产管理人应做好债权登记和审核工作,确保债权人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担保人和债务人都破产时,债权人可分别向二者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且受偿总额不得超出债权总额。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债务人破产程序里,债权人能就全部债权申报并参与分配。若在该程序中获得部分清偿,剩余未受偿债权可在担保人破产程序继续申报。对于担保人,债权人也能申报债权。若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破产时,即便主债务未到期也视为到期,债权人可申报。若担保人已承担部分担保责任,可就承担部分向债务人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且担保人与债务人的破产程序相互独立。这一系列规定保障了债权人在担保人和债务人都破产情况下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其获得超额受偿。如果您在担保和破产相关方面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当担保人和债务人都破产时,债权人能分别向他们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2.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申报全部债权参与分配。若已获部分清偿,剩余债权可在担保人破产程序中申报。
3.债权人也能向担保人申报债权。若为一般保证责任,债务人破产时主债务视为到期,可申报。
4.担保人承担部分责任后,可就该部分向债务人的破产管理人申报。且两个破产程序独立,债权人受偿总额不超债权总额。✫✫✫✫✫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担保人和债务人都破产时,债权人有权利分别向二者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2)在债务人破产程序里,债权人能以全部债权进行申报并参与财产分配。若已获部分清偿,剩余未受偿债权可在担保人破产程序继续申报。
(3)对于担保人,债权人也可申报债权。当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便主债务未到期,因债务人破产,主债务视为到期,债权人可申报。
(4)若担保人已承担部分担保责任,可就承担部分向债务人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且,担保人与债务人的破产程序相互独立,但债权人在两个程序受偿总额不能超债权总额。
提醒: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要注意收集和提供相关证据,准确计算债权金额。不同案件情况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二)担保人操作:担保人若已承担部分担保责任,可就承担责任部分向债务人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三)受偿限制:担保人与债务人破产程序独立,债权人在两个程序受偿总额不得超债权总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当担保人和债务人都破产时,债权人可分别向二者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可就全部债权申报并参与分配,若已获部分清偿,剩余未受偿债权能在担保人破产程序继续申报。对于担保人,债权人同样能申报债权,若为一般保证责任,债务人破产时主债务视为到期,可申报。
2.若担保人已承担部分担保责任,可就承担部分向债务人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且担保人与债务人的破产程序相互独立,债权人在两个程序受偿总额不得超出债权总额。
3.建议债权人及时准确地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避免错过申报期限。同时密切关注两个破产程序的进展,合理规划受偿预期。破产管理人应做好债权登记和审核工作,确保债权人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担保人和债务人都破产时,债权人可分别向二者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且受偿总额不得超出债权总额。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债务人破产程序里,债权人能就全部债权申报并参与分配。若在该程序中获得部分清偿,剩余未受偿债权可在担保人破产程序继续申报。对于担保人,债权人也能申报债权。若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在债务人破产时,即便主债务未到期也视为到期,债权人可申报。若担保人已承担部分担保责任,可就承担部分向债务人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而且担保人与债务人的破产程序相互独立。这一系列规定保障了债权人在担保人和债务人都破产情况下的合法权益,同时避免其获得超额受偿。如果您在担保和破产相关方面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当担保人和债务人都破产时,债权人能分别向他们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2.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申报全部债权参与分配。若已获部分清偿,剩余债权可在担保人破产程序中申报。
3.债权人也能向担保人申报债权。若为一般保证责任,债务人破产时主债务视为到期,可申报。
4.担保人承担部分责任后,可就该部分向债务人的破产管理人申报。且两个破产程序独立,债权人受偿总额不超债权总额。✫✫✫✫✫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当担保人和债务人都破产时,债权人有权利分别向二者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2)在债务人破产程序里,债权人能以全部债权进行申报并参与财产分配。若已获部分清偿,剩余未受偿债权可在担保人破产程序继续申报。
(3)对于担保人,债权人也可申报债权。当担保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便主债务未到期,因债务人破产,主债务视为到期,债权人可申报。
(4)若担保人已承担部分担保责任,可就承担部分向债务人的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且,担保人与债务人的破产程序相互独立,但债权人在两个程序受偿总额不能超债权总额。
提醒: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要注意收集和提供相关证据,准确计算债权金额。不同案件情况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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